6月中旬,亭湖区人大内司委在区人大常委会蔡良耘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调查组认为,自2005年8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扎实有效;公、检、法等部门各司其职,工作配合默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截止今年5月底,全区共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104名,其中488名已按期解矫。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作为一项司法改革的探索性工作,通过近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区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够统一。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三是安置难度较大。
为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深入地开展,调查组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搞好协调配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公、检、法、司以及相关部门、镇(街道)、村(居)要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相互沟通,及时有效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与其它部门取得联系,沟通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其它相关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同时要把工作情况及时通知司法行政机关,切实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在这项工作上的权威性。
2、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能力。要充实和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切实按司法所现有编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各镇、街道要确保司法所人员在编在职、专职专用,并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
3、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要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业的岗位就业,特别是政府开发的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一是要强化就业指导。从实际出发,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观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是要分类落实安置。对城市籍的,要将其视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逐步纳入到下岗再就业扶助工程;对农村籍的,要协调落实其承包田和宅基地,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三是要创办安置基地。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共同扶持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以重点解决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